《大佛顶首楞严经》(164)
本文摘要:《原文》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,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。见见一根,单犯一业,是人则入,一百八地狱。 《原文》由是众生,别作别造,于世界中,入同分地,妄想发生,非本来有。 《原文》复次,阿难!是诸众生,非
《原文》三业不兼中间或为一杀一盗,是人则入三十六地狱。见见一根,单犯一业,是人则入,一百八地狱。
《原文》由是众生,别作别造,于世界中,入同分地,妄想发生,非本来有。
《原文》复次,阿难!是诸众生,非破律仪,犯菩萨戒,毁佛涅槃,诸余杂业,历劫烧然,后还罪毕,受诸鬼形。
《原文》若于本因,贪物为罪,是人罪毕,遇物成形,名为怪鬼。
贪色为罪,是人罪毕,遇风成形,名为魃鬼。
《原文》贪惑为罪,是人罪毕,遇畜成形,名为魅鬼。
贪恨为罪,是人罪毕,遇虫成形,名蛊毒鬼。
《原文》贪忆为罪,是人罪毕,遇衰成形,名为疠鬼。
贪傲为罪,是人罪毕,遇气成形,名为饿鬼。
《原文》贪罔为罪,是人罪毕,遇幽为形,名为魇鬼。
贪明为罪,是人罪毕,遇精为形,名魍魉鬼。
《原文》贪成为罪,是人罪毕,遇明为形,名役使鬼。
贪党为罪,是人罪毕,遇人为形,名传送鬼。
《原文》阿难!是人皆以纯情坠落业火烧乾,上出为鬼。此等皆是自妄想业之所招引,若悟菩提,则妙圆明,本无所有。
《原文》复次,阿难!鬼业既尽,则情与想,二俱成空,方于世间,与元负人,怨对相值,身为畜生,酬其宿债。
《原文》物怪之鬼,物销报尽,生于世间,多为枭类。
风魃之鬼,风销报尽,生于世间,多为咎徵,
《原文》一切异类。畜魅之鬼,畜死报尽,生于世间,多为狐类。
虫蛊之鬼,蛊灭报尽,生于世间,多为毒类。
《原文》衰疠之鬼,衰穷报尽,生于世间,多为蛔类。
受气之鬼,气销报尽,生于世间,多为食类。
《原文》绵幽之鬼,幽销报尽,生于世间,多为服类。
和精之鬼,和销报尽,生于世间,多为应类。
《原文》明灵之鬼,明灭报尽,生于世间,多为休徵。
一切诸类。依人之鬼,人亡报尽,生于世间,多为循类。
《原文》阿难!是等皆以,业火乾枯,酬其宿债,傍为畜生。此等亦皆,自虚妄业,之所招引,
《原文》若悟菩提,则此妄缘,本无所有。如汝所言:宝莲香等,及琉璃王,善星比丘,
《原文》如是恶业,本自发明。非从天降,亦非地出,亦非人与。自妄所招,还自来受。菩提心中,皆为浮虚,妄想凝结。
《原文》复次,阿难!从是畜生,酬偿先债,若彼酬者,分越所酬,此等众生,还复为人,反徵其剩。
《原文》如彼有力,兼有福德,则于人中,不舍人身,酬还彼力,若无福者,还为畜生,偿彼余直。